2004年11月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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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年前身受辐射廿年后为女维权
杨昌平

  11月5日,全国首例电磁辐射人身伤害案在北京宣武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检测仪器有限公司退休职工沙玲在庭上指控20年前其怀孕期间,受到单位三台仪器的电磁辐射,导致女儿出生后身患多种疾病。
  沙玲诉称,1983年10月,北京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将三台LWF-B等离子体低温灰化装置设备放置在她所在办公室隔壁和门口使用,该设备电磁辐射性强,对人体危害极大,特别是对孕妇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更为严重,在这种高电磁辐射的工作环境下,她于1983年12月怀孕后一直工作到分娩。由于受高电磁辐射的影响,女儿自出生起就身患多种疾病,最终右肾被切除。
  北京检测仪器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翟端生则出示证据称,沙玲本人是残疾人,1975年的诊断即证明沙玲胸部有畸形,其女儿所患疾病有可能是遗传。此外,当时的检测结果表明,该仪器的电磁辐射为零。到目前为止,沙玲没有举证其身体受到伤害,其提交的证据全是其女儿的诊断证明,如果沙玲自身没有受到伤害,就无法证明其女儿受到电磁辐射。法官当庭表示,在沙玲申请对电磁辐射与其女儿多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后,法官向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咨询,该所答复称其技术水平无法对此进行鉴定,而且目前也没有部门能进行鉴定。对此,沙玲表示,在没有相应资质部门能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